各班辅导员、实习实训辅导员:
接教育厅资助中心通知,2015—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班做好资料收集、筛选、整理和评选工作,于10月20日前将初评结果按顺序报资助中心。时间紧,任务重,请大家抓紧时间,按时完成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: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:2014级、2015级在册高职学生;助学金: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在册高职学生
二、申请条件:
国家奖学金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;
3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;
4、爱校爱师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;
5、学习刻苦努力,无挂科,成绩优异,名列前茅(实习实训学生按上学期成绩及在基地表现情况评定)
励志奖学金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;
3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;
4、爱校爱师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;
5、学习刻苦努力,无挂科,成绩优异(实习实训学生按上学期成绩及在基地表现情况评定);
6、家庭贫困
助学金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;
3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;
4、爱校爱师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;
5、家庭贫困
三、评审比例
1、国家奖学金,2人。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,91人,比例为4%。
3、国家助学金,672人,比例为21%。
四、评审材料:
1、本人申请(A4纸写)
2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贫困认定需要有《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及《贫困认定表》
3、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需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
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
学生处
2016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