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全体学生:
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贷款工作的安排与需要,我院针对学生情况做出如下安排:
1、2013级、2014级在校外实训的学生,于2015年9月25日之前,把贷款回执单交回学生处。
2、2014级在校学生按班级统一交回各班辅导员。辅导员于2015年9月25日之前交回学生处。
3、2015级学生在贷款回执单右上角写明自己的班级,学号,联系方式,之后交由辅导员交回学生处。
学生处
2015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