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

发布时间:2015-03-11 09:33   作者:   来源:  点击次数:2629

       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

一、学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,遵守考试纪律,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。

二、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,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,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,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,并以旷考论处(记零分)。考试开始一小时后方准离开考场。考试中途不能随意离开考场。如有特殊原因,必须经主考教师向主管领导申请后再作相应处理。

三、学生考试须凭本人学生证进入考场,不得将教材、讲义、参考书、笔记、复习资料等带入考场(开卷考试除外)。擅自带入者,按违反考场规则论处。

四、考生进入考场后,监考教师应清点人数,调整不合理的座位,单人单座,左右隔开。简要宣布或重申考试纪律,然后发放试题、试纸。

五、学生拿到试卷后,在右上角写好班级、姓名。试卷只能用蓝、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。试题如有字迹不清时,要向监考教师举手询问,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。监考教师不得用任何方式为学生答题。

六、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,不能夹带,不准翻阅书籍、笔记以及复习资料,不得传递纸条或试卷(开卷考试除外),如有上述行为,应按作弊处理,由监考教师立即撤卷,责令作弊学生退出考场。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者,以共同作弊论处。作弊考生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;给与行政记过处分一次;不得参加正常补考。

七、监考教师应随时注意考场动态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终场后应填写《考场记录报告单》,一式两份送学工处和教务处审查。

八、学生交卷后应迅速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或高声议论。如违者的行为影响考试,又不听劝阻,按违反考场规则论处。

九、学生必须按时交卷,考试终了时,监考教师应指令学生全体起立,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,迅速离开考场,由监考教师收卷。收卷后,应清点试卷份数,发现数字不符实,及时查找原因,及时处理。

十、在考试过程中,当学生与监考教师发生争执时,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,以便及时处理。

十一、学生有特殊情况,不能按时参加某科考试时,须在考试前递交请假条和相关证明后,办理缓考手续,如考前不办理有关缓考手续,按无故旷考论处,不得参加正常补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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