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管理细则
一、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必须按时到校,在学生处办理注册手续。考勤工作由辅导员或班长负责,认真做好考勤记录。
二、按教学计划开设的全部课程,包括思想教育课、理论课、体育课、实验课、实训实习以及劳动和学校规定的会议等,都要实行考勤。学生必须按时出勤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。否则均以旷课论处。
三、学生在节、假日期间,必须按规定离校、返校。因故需要早离校、晚返校者,须办理请假手续,经学工处批准。
四、对旷课学生,根据旷课时间、次数、旷课原因以及事后是否主动检查等情况,给以通报批评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等处分。
五、学生因故请假,必须经辅导员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到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。
1、请假一天以内,由辅导员批准,送学工处备案。
2、请假3天【含】以下,经系部批准,送学工处备案,病假需有医院证明。
3、请假3天以上、7天以下,须经辅导员、系部签字后,送学工处批准。
4、请假一周以上者,由主管院长批准。
六、学生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。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,不允许先误课后补假。
七、对学生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的考核,根据《学生常规管理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》执行。
八、学工处需有专人分管学生考勤工作,做好统计报表管理工作。